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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发布春季开学疫情防控13条

2021年02月27日 11:01
来源:西宁晚报

  近日,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市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将通过加强返宁师生员工管理、强化处置应急演练等13条措施,全力保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平稳有序开学。

  【第1条】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和全市学校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压实各级责任,主动加强衔接配合,全面有序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各项工作,确保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学校全面、正常、安全开学。

  【第2条】要完善细化符合各校实际的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各项防控制度。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学校开学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第3条】要健全完善校园防控机制,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抓紧补短板、堵漏洞,明确学校开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和处置措施,确保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第4条】严格人员健康监测管理。做好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宁师生员工报到前14天起,落实健康自我监测工作。返校报到前,凡被确定为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的人员,须及时向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报告。

  【第5条】加强出省返宁师生员工管理。要严格落实健康监测管理措施,科学精确制定师生返校程序。加强与身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联系,指导做好自我防护,上报个人信息。

  【第6条】学校按一个月用量要求,提前储备消杀及测温仪器等防疫物资。开学前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第7条】中小学教职工,原则上于开学前三天返校报到。按照分年级、分班级“错峰、错时、错段、错生源地”的原则,分批安排学生返校报到。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回宁学生按照全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后方可入校,在此之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省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宁师生入校前的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要求不超出国家、省级、市级统一规定,层层加码,影响学生学业。

  【第8条】对中高风险地区回宁学生无法按时返校的,可适当安排线上教学。对可能出现的无法入校和返宁后无固定居所等有困难的师生员工,学校在其生活、食宿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卫生健康部门向每一所学校派驻不少于1名医务人员,医务人员驻校值守时间要至最后一批学生入校后的14天。

  【第9条】学校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教育教学期间,严禁校外无关人员进校,对确需外出的师生员工要严格履行请假报批手续和行动轨迹报备。规范校园快递寄送管理制度,严把集中配餐冷链食品采购关口。

  【第10条】各校要开展至少一次全员、全过程、全要素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明确内部处置流程和职责。

  【第11条】市、县区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合理统筹防疫力量,全力协助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

  【第12条】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指导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合理膳食、均衡营养,确保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不少于一小时。

  【第13条】将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开学督导的首要任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作者:得舟)

编辑:张海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