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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副省长刘超对省药监局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2021年11月23日 18:04
来源:中新网青海

  中新网青海新闻11月23日电 (记者 孙睿)11月16日,青海省副省长刘超在省药品监管局报送的《关于疫情防控近期工作情况的报告》中作出批示:“省药品监管局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和供应,进一步服务好全省疫情防控大局”。

  青海省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省药品监管局坚持药品监管与疫情防控两不误,紧急启动应急指挥体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省局部署,不断强化新冠病毒疫苗和核酸检测试剂质量监管,加大疫情防控药械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健全零售药店“四类药品”(止咳、退烧、抗生素、抗病毒)监测预警工作机制,推动四方责任落实,有效保障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和供应,为全省打赢疫情阻击战贡献药品监管力量。

  收到批示要求后,省药品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会议,传达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

  青海省药监局局长刘伯林要求,要持续将药品安全监管主责主业扛在肩上。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紧锣密鼓推进年度药品监管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统筹做好业务工作和疫情防控“两推进、两不误”。要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确保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确保防控措施精准到位有效,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坚决守住药品质量和疫情防控安全的底线。重点推广建设“阳光药店”系统,实现“四类药品”购销情况的实时统计,充分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哨点”作用,落实好“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联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疫苗冷链运输、接收、存储、出库、使用等全流程可追溯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安全。要持续推进项目建设。要按照刘超副省长在拜会国家药监局时争取的“药品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国家中藏药综合创新实践基地”两个项目建设,实现市场监管部门省、市、县三级联动、一体化监管,努力提高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青海省中藏药优势产业形成“守正育才、创新研发、实践优化”和“资源配置、产业延展、市场拓销”两大体系的实践性平台,逐步实现整体产业链的完善和成熟。(完)

编辑:张海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