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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免费为零售药店配发监督信息公示牌

2021年12月11日 13:02
来源:中新网青海

  中新网青海新闻12月10日电 (记者 孙睿)记者10日从青海省药监局获悉,为进一步强化药品经营单位遵纪守法意识,推进药品零售行业规范管理、诚信自律,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和放心的消费环境,青海省药监局统一规范、重新制作了《药品零售企业监督信息公示牌》,并免费发放给全省两千多家零售药店,督促药店有效证照证件全部上墙公示。

  据介绍,公示牌内容包含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等证照信息,并公示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信息,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诚信自律,切实履行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还公布了质量监管、消费维权、价格监督等统一投诉举报电话12315,方便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

  12月9日,青海省药品监管局、西宁市市场监管局、西宁市城东区市场监管局为城东区204家药品零售企业配发了公示牌。

  金珠零售连锁公司负责人代表全省两千多家药品零售企业,就规范管理、诚信经营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做出郑重承诺,“我们将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控药械进货渠道管理,杜绝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严防假劣产品借机流入市场,损害群众利益。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确保经营场所和人员防控安全有效。发挥渠道优势,积极组织货源,保障防疫药械的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坚持明码标价,不哄抬价格、不囤积居奇、不价格欺诈、不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做诚信企业。强化延伸服务,方便患者就近购药,多途径提供药事服务,引导和提醒疑似症状消费者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青海省药品监管局要求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在门店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进一步落实“规范管理、诚信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筑牢质量意识,持续强化质量管理,落实落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以及规范经营要求,全力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完)

编辑:张海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