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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将打造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

2021年01月12日 09:09
来源:西海都市报

  近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利用3年至5年的时间,逐步建立与全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新时代药品监管工作相适应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全面提升我省药品检查能力和水平。

  根据《意见》,我省将强化药品检查机构建设,在药品生产经营集聚地区科学设置检查派出机构和检查员管理机构,鼓励县(区)建立本级药品检查员队伍;明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州)、县级市场监管局的药品检查事权,依法依规组织开展药品研制、生产等场所、活动的合规确认和风险研判;从省药监局和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内部有资质的药品监管人员中划转、培训考核相关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充实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专兼职检查员队伍;开展一专多能、分类培训,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强化培训成果运用,提升培训成效;健全药品检查机制,建立检查员库和检查员信息平台,实现药品检查工作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形成药品检查工作合力。

  完善检查员队伍激励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检查员报考或申报专业技术类相关系列(专业)职称,按照国家和省内工资政策有关规定,享有相应的薪酬待遇;加强检查员队伍管理,严格落实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制定的检查员岗位职责标准、检查能力要求、岗位准入和任职条件及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适当提高专职检查员管理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建立检查员纪律约束制度,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检查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作者:彭娜 桑太俄日措)

编辑:甘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