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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指定17个运入动物产品运输道口

2021年04月18日 10:13
来源:西宁晚报

  为加强从省外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疫病防控和安全管理,有效防范运输环节传播重大动物疫病风险,维护动物及动物产品有序安全调运秩序,近日,我省发布关于从指定公路运输道口运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通告,明确17个省境道口为运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指定运输道口。

  这17个运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指定运输道口为:兰西高速公路民和县马场垣、109国道民和县享堂、川大与川官公路交会处民和县官亭寨子村、民门公路互助县加定、临平公路循化县清水、宁张公路227国道祁连县峨堡、祁连县9号公路野牛沟、109国道格尔木市南山口、海西当茫公路116公里处冷湖等。

  通告提出,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我省的,货主或者承运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随车携带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我省输入地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准调备案表或检疫审批表,从指定的公路运输道口运入,主动向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报检,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消毒,检查合格并取得指定道口检查签章后方可入省。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过境我省的,货主或者承运人必须持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从以上指定道口入境,按照规定期限和运输路线离境。

  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无检疫合格证明、无准调备案表或检疫审批表的,由道口所在地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机构依照有关法规条例进行处理。凡未从指定公路道口运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未从指定公路运输道口运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违法接收的将被依法处理。(作者:啸宇)

编辑:甘晓玲